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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工作督导的通知

时间:2026-08-28   来源:    阅读: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保障新学期教学工作有序开展,持续提升教学质量,进一步规范日常教学管理,依据学校本学期教学工作整体部署与相关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工作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26年9月1日—9月19日

二、督导内容

(一)日常教学运行情况

1.督导教师教学基本文件完备情况,重点核查教学周历、教案、教材等资料是否齐全、规范、贴合课程教学要求;

2.督导教师在岗到岗情况,检查教师是否按时到岗、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有无迟到、早退、缺课等情况;

3.督导课堂教学管理与授课质量,了解教师课堂秩序管控能力、教学方法运用及整体教学效果;

4.督导学生课堂学习状态,了解学生出勤、课堂学习专注度、课堂互动参与等整体学情。

(二)教学条件保障情况

1.督导教室、实验室场地统筹安排与调配落实情况;

2.督导教室、实验室教学设施设备的检修、调试及运行状态,确保设备完好、可正常投入教学使用;

3.督导新学期教材发放及到位情况,保障师生教学用书需求。

(三)教学管理情况

1.督导各二级学院新学期教学计划制定及落实情况;

2.督导上学期各类教学资料归档情况,重点核查教学周历、教案、教学总结等材料的整理、归档完整性与规范性;

3.督导新学期各专业、各课程教学任务的安排部署及细化落实情况。

(四)小学期实践教学情况

1.督导各二级学院小学期实践教学整体安排情况,核查各学院实践教学方案、教学计划、指导教师分配、实践日程安排等全部相关材料;

2.督导实践指导教师在岗履职情况,核查教师实际到岗指导、答疑解惑、过程监管等工作落实情况;

3.督导学生小学期实践学习成果、实践任务完成质量,以及各学院实践考核评价标准、考核方式的科学性与落实情况。

三、督导要求

1.各二级学院认真开展自查。各学院须高度重视本次期初教学督导工作,对照督导内容开展全覆盖自查,全面排查教学运行、条件保障、教学管理、实践教学等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及时整改落实,夯实新学期教学工作基础。

2.压实工作责任。各二级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为第一责任人,明确专人对接,高效配合学校教学督导委员开展各项督导工作,确保督导工作有序推进。

3.规范督导实施流程。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将采取随机查课、专项材料调阅、实地走访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方位督导,力求全面准确掌握各学院期初教学工作实际情况。

4.强化督导结果运用与反馈。本次期初教学督导工作结束后,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依据学校教学督导委员提交的《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工作督导情况登记表》(附件1),对各二级学院期初教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梳理、综合研判,形成专项通报并在全校范围内反馈。

附件1: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工作督导情况登记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