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传院发〔2021〕115号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建立合理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课程表编排的合理性、科学性,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对学校课程表的编排、运行作如下规定:
一、课程表的编排原则
(一)排课应有科学性,符合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和教学规律,以提高教学质量为前提。排课要体现本科教学的中心地位,体现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本位的思想。
(二)以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原则,保证各类、各层次课程在课程表中均有其各自合理的地位,占有一定的空间和时间。
(三)遵循教学的认识规律,以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为原则。
(四)以取得最佳教学效果为原则,合理组织教学,建立井然有序的教学秩序。
(五)以有利于教学条件的充分利用为原则,使现有设施、设备取得最佳效益。
(六)在安排各层次教学任务时,应当确保本科教学的中心地位。继续教育的课程安排,不能与本科教学相冲突。
(七)课程表是学校课堂教学日常运行表,是学校各相关服务、管理机构的重要工作依据,教学单位和任课教师须严格遵照执行,未经教务部同意,不得擅自变动任课教师、上课时间、上课地点等。
二、课程表的编排要求
(一)课程编排要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如需进行调整或变更,须经过学校OA系统报请教务部批准。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
(二)学校实行二级排课制,教务部与各教学单位共同完成每学期的排课工作。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由各二级学院具体安排;涉及机房类课程由影视制作中心安排;两课、基础课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基础课教学部统一安排。教务部负责各二级学院(部)课程编排的审核与协调。所有课程应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上编排无误后,由教务部统一发布,开始运行。
(三)原则上周四下午5-8节课不安排课程,供学校和各二级学院(部)开展集中教学研究活动使用。
(四)两课、基础课,跨学院授课的课程可合班上课,合班后原则上人数不得超过100人。
三、课程表的编排办法
(一)编排课程表应符合教育教学和学生认知规律,以教学任务为依据,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保证学生学习效果为前提,以平衡各专业全学程周学时和均衡每日课程为基础,统筹考虑任课教师工作任务及要求,做到以人为本,科学规范,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学时均衡。做到全学程科学、规律、均衡分布,周学时平衡;避免课程“先紧后松”或“先松后紧”的现象;
2.为保证授课环节教学效果,排课须避免疲劳授课和疲劳学习。理论课授课不得连续超过4课时,课程内含实践实训的课程不得连续超过6课时。同一教师在一天内连续上课不得超过8课时。
3.课程内含有实践实训的安排要与理论课程进度协调一致,并根据课程大纲和实验教学内容合理安排实验学时。
4.合理组班。开课单位根据课程性质负责课程组班,确定组班规模(人数)。
(二)在当学期的第十二教学周开始准备编排下一学期的课程表,原则上要在当学期结束前一周定稿。
(三)课程表编排的顺序一般为:首先由基础部教学部安排二年级学生的体育选项课,后交由影视制作中心教学部安排机房及实训类课程,然后由各二级学院安排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最后安排两课和基础课。
(四)在规定时间内,各二级学院(部)将排定的课程表交回教务部。
(五)各二级学院(部)同时须将教师工作量汇总后(包括每位教师授课科目、授课时间、授课地点等)报教务部。
(六)教务部根据各二级学院(部)的课程安排做出全校总课程表。
(七)课程表一经排定则力求稳定,一般不做轻易调整,特殊原因确需临时调、停课的,要严格按照《山西传媒学院调、停课管理规定》执行。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山西传媒学院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