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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设计与实施要点(节选一)

时间:2023-04-17   来源:西安航空学院    阅读: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2021-2025)》的发布,拉开了新一轮审核评估的序幕。2018年教育部就启动了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研制工作,先后成立多个课题组开展审核评估背景、经验、国际比较、方案基础框架及实施方案研究,围绕立德树人、课堂革命、创新创业等中央关注、高校关心、社会关切的评估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研制后期充分征求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教育部各司局、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上千所高校意见,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听取各方意见,对方案修改完善。历时3年最终形成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

一、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设计背景

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发展现状与现实需求,既是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设计的背景,也是方案设计的逻辑起点。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发展现状与现实需求分析,有助于认识为何还要评估、为何还要审核评估、如何进行审核评估等问题。

1.为何还要进行评估

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有两个推动:一个是外部推动,另一个是内部推动。外部推动的质量保障(外部质量保障)是外因,内部推动的质量保障(内部质量保障)是内因,外因只能通过内因发挥作用。世界主要国家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研究表明,外部推动仍是世界各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通行做法。如欧洲高等教育质量保证协会(ENQA)的《欧洲高等教育质量保证标准与指南》 (ESG)包括三部分:《欧洲高等教育机构内部质量保证标准与指南》《欧洲高等教育外部质量保证与指南》和《欧洲外部质量保证机构标准与指南》。周期性评估是外部质量保障最普遍、最有效的方式,如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证署(QAA)开展的院校风险评估,德国经认证委员会(GAC)认证的评估机构开展的院校系统认证,法国研究与高等教育评估高级委员会(HCERES)开展的院校评估;美国联邦教育部(USDE)和全国高等教育认证理事会(CHEA)认可的教育认证机构开展的院校认证,日本大学认证协会(JUAA)、学位授予与高等教育质量提升机构(NIAD-QE)、日本高等教育评估所(JIHEE)开展的院校认证,韩国大学认证所(KUIA)、韩国职业教育认证协会(KAVE)开展的院校认证等。高等教育质量评估是我国相关法律及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文件明确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8修正)》第四十四条指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家或者委托第三专业机构对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效益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估”。2020年2月《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指出:要“加强和改进教育评估监测”“继续实施高等教育评估”。2020年10月《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指出:“建立健全教育督导部门统一负责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指出:要“建立健全以学校自我评估为基础,以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国际评估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为主要内容,政府、学校、专门机构和社会多元评价相结合,与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体系相适应的教学评估制度”。从国外高等教育外部质量保障基本方式和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基本制度来看,继续开展周期性评估是保障高等教育质量的必然选择。

2.为何还要进行审核评估

进行什么样的评估,主要取决于采用什么样的评估模式。目前国际公认的评估模式有三种:认证模式、分等模式和审核模式。认证模式评估通常叫认证评估(认证)或合格评估。这种评估设定“最低标准”,评估结论为“通过”和“不通过”,也可设“暂缓通过”。认证只起“准入”作用,其被视为高等教育的“守门员”。我国新建本科院校就用认证模式进行合格评估。分等模式评估通常叫水平评估。这种评估不仅关注“过不过”,还看“好不好”,具有“比较”功能。我国首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就采用分等模式。审核模式评估通常叫审核评估。评估主要依据学校自己设定的目标与标准,即“用自己的尺子量自己”,评估不做总体性结论,而是给出写实性审核报告。关注的问题是:学校目标和标准是什么,学校是如何达到目标和标准的,用什么来证明学校已达到目标标准,学校哪方面需要以及如何改进。每种评估模式都有其特征,认证 模式判断的是与规定标准相比“差不差”和“有多差”,关注“差者”(差项)。即是为找出“差者”(差项),其基本取向是向下。这种模式能驱使“差者”

(差项)达标。分等模式判断的是与规定标准相比“好不好”和“有多好”,关注“优者”(优项),基本取向是向上,能驱使争优。审核模式判断“是不是”,即该说的是不是说了(目标),说了的是不是做了(做法),做了的是不是有效(效果),无效的是不是改了(改进)。关注学校自身,不能进行高校间比较,基本取向是用自己的尺寸衡量自己。这种模式能驱使学校自律。

《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育部[2011]9号文件)规定我们国家院校评估制度是合格评估基础上的审核评估,即新建本科院校通过合格评估后再进行审核评估,是适合国情的最好选择。我国合格评估的重点是“4321”:4促进(促进办学经费增加、办学条件改善、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质量提升);3基本(办学条件基本达标、教学管理基本规范、教学质量基本保证);2突出(突出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1引导(引导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这是“底线”。在守住底线基础上,再采用有自我约束特征的审核评估。这一选择不仅适应上一轮审核评估,也适应新一轮审核评估。

3.如何进行审核评估

上一轮和新一轮评估都是合格评估基础上的审核评估,那么,新一轮审核评估与上一轮审核评估关注点的区别在哪里?因为审核评估有自我约束特征,关注点的区别反映在自我约束方式与程度上,方式与程度就决定了如何进行新一轮审核评估。审核评估自我约束的方式与程度,主要取决于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模式与发展水平。目前国际有两种典型质量保障模式:一种是科层机制,一是文化机制。科层机制是自上而下、由外向内的,质量保障主要动力源于制度约束,保障手段主要是行政命令、制度规范和管理技术。这种机制是被动的,在“要我做”状态下会产生消极抵制、敷衍应付和短视趋利的弊端,导致政府不相信学校、学校不相信老师、老师不相信学生的后果,被戏称为是“猫捉老鼠”的游戏。文化机制是自下而上、由内向外的,质量保障主要动力源于靠文化自觉,保障手段主要是质量意识、质量信仰和价值追求。这种机制是主动的,在“我要做”的状态下会形成工匠精神、自查自纠和持续改进的质量文化。质量保障的发展,就是从科层机制向文化机制转变的过程;质量保障发展水平,就是从科层机制向文化机制转变的程度。因此,如何进行新一轮审核评估,关键是要对新一轮审核评估定好位;要定好位,就要把握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发展水平;要把握好发展水平,就要把握好质量保障模式从科层机制向文化机制转变的程度。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发展很有借鉴意义。20世纪末,英国公共财政预算大幅削减,高校拨款受到严重影响,政府担心教育质量下滑,就采用偏重于科层机制的质量模式。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证署(QAA)对高等学校教育质量实行分等评估,引起高等教育界强烈不满,如《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评论,批评分等评估背离英国学术文化核心价值,认为“QAA想象出的军事化兼科层化管理模式:老板告诉下属做什么、怎么做,下属被监督看是不是这么做了。这种方式作为管理一般事物的方式已过时了一个世纪。作为管理教育事业的方式,它从来就没有什么意义。成功组织有各种形式、规模和结构,能使得大学院系正常运转的是专业自豪感和在同行中表现出众的愿望。”2002年英国开始改为审核评估,质量保障模式中文化机制的比重(质量保障水平)大为增加2014年英国进行了两轮审核评估后,其质量保证水平提高幅度大,开始实行风险评估,进一步增大质量保障模式中文化机制的比重。风险评估实际给大学更大的外部约束,把风险理论引入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主要从四个方面作为风险判定依据:学术标准、学习机会质量、学习机会信息公布及学习机会提升。主要关注质量保障效果及质量保障过程中以学生为中心理念的体现,不再关注其他输入要素和过程要素。我国新一轮审核评估定位在哪里,取决于对当前高等教育质量保证水平和质量文化的判断。

如何理解质量文化?陈宝生部长“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启动大会的讲话,非常精辟地描述了质量文化是什么、怎么衡量。他指出“质量提升,文化为魂。文化是最持久、最深刻的力量,打造‘质量中国’,必须建立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高等教育文化。将思想、制度、行为、物态等不同层次的质量文化统一起来,营造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氛围,形成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校园育人文化,把质量意识内化为深入人心的价值理念和行为准则,落实到每一个人,每一件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