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促进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及时了解和掌握学校教学和期末考试情况,确保期末各项教学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按照本学期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安排,学校将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12月15日—12月29日
二、督导内容
(一)教学管理
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各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2.教师教学任务完成情况。
3.教学周历、教案等教学材料收集整理和归档情况。
(二)期末考试工作
1.是否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命题、制卷、考试安排等各项工作。
2.期末考试组织情况、监考教师到岗及监考情况、考场秩序及考风考纪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对本学期各项教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做好工作总结,并于12月25日前将自查报告提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加强教学档案建设,将本学期教学过程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并组织专门人员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对归档情况进行认真检查。
3.各单位要按照学校要求做好期末考试相关工作,对期末考试纪律严格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大考场巡视力度,建立良好的考试秩序,树立诚信意识,尽可能杜绝学生违纪现象的发生。
4.学校教学督导委员在督导工作结束后,填写《山西传媒学院期末教学工作督导情况登记表》(附件1),并在教学质量监控平台系统中填写《山西传媒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情况登记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教学督导委员指出的问题汇总后反馈给各二级学院,下发《山西传媒学院教学质量问题处理与反馈表》。其中,如属二级学院内部问题,各学院要及时进行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如反映的问题涉及全校性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方面,将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并及时通报处理情况。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3年12月6日